2003年,温家宝总理在中非合作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上代表中国政府承诺,“对非洲*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给予免关税待遇”。这是中国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做出的决定,是一种单方面、自愿的给惠政策,符合WTO规则。从2005年1月起,中国政府陆续给予28个非洲*不发达国家156 0190 2607个税目的商品零关税待遇。截至2006年底,我国累计进口非洲受惠商品3.5亿美元,主要有芝麻、铜制品、羊皮、可可豆等。零关税措施增加了非洲国家的对华出口,使非洲人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充分体现了中国帮助非洲国家发展经济的诚意,得到非洲国家政府和人民的一致好评。
2006年11月,胡锦涛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代表中国政府,宣布了推动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加强对非务实合作的八项举措,其中包括“把同中国建交的30个*不发达国家输华商品零关税待遇受惠商品由190个税目扩大到440多个”。新增的零关税商品主要包括水产品、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农产品、药材、石材石料、矿产品、皮革、纺织品、服装制成品、轻工产品、机电产品和木家具等10多个大类。至此,与中国建交的30个非洲*不发达国家近年来有较大利益的输华商品均已涵盖在内。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峰会后续落实工作,本着互利共赢、友好协商、高效务实的原则,根据非洲国家的需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认真落实八项举措,将落实成果送到非洲人民手中。峰会后仅7个多月,中方即与26个非洲国家政府办理了换文,使扩大零关税受惠商品范围举措得以顺利实施,充分展示了中国重信守诺的负责任形象。零关税措施必将为扩大非洲国家对华出口、促进中非贸易平衡健康发展、实现中非互利共赢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