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杨先生在京东商城购买到一款所谓的“恒源祥家纺全棉面料十孔蚕丝秋冬被芯”的“蚕丝被”,宣传这款恒源祥蚕丝被采用了****的一级桑蚕丝原料,但实际只含20%的柞蚕丝。杨先生认为这是虚假宣传,属于假货,要求京东商城10倍赔偿。
3月7日上午9时,杨先生从工作地广州赶到深圳市南山区法院递交了关于要求京东商城兑现十倍奖励即4990元及赔偿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3156 0190 2607元的诉讼请求民事起诉状,立案厅审查后签收了诉讼材料。
杨先生说,去年12月份时,天气逐渐变冷,住在广州的杨先生想给在深圳的家人买床被子。他在浏览京东商城发现一款标名为“恒源祥家纺全棉面料十孔蚕丝秋冬被芯”的蚕丝被,产品说明中讲述恒源祥桑蚕被的五大功能,其中三项功能和蚕丝相关,又通过桑蚕吐丝结茧提丝拉网等过程讲述了恒源祥蚕丝被的生产过程。产品说明中还用图片对比形式讲述恒源祥蚕丝被因采用了****的一级桑蚕丝原料而与众不同。在产品参数里介绍该款被子市场价4000多,网络价3000多元。而他们京东商城只卖499元,还有很多图片佐证,马上就动心买了!
杨先生在2012年12月27日购买后发现该蚕丝被的包装袋还不错,但被子很沉,和想象中的蚕丝被相差较远,后了解到《蚕丝被国家标准》(GB/T24252-2009)规定蚕丝被是指填充物含桑蚕丝(或)柞蚕丝50%及以上的被类产品。而自己买的那款只含20%的柞蚕丝,远低于国家标准。“含量那么低,根本就不能称作蚕丝被,却以蚕丝被名义销售。”杨先生说。
京东商城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曾在2012年8月15日的新浪微博访谈中称,在京东买到假货水货等于中奖了:“如果您能在京东商城买到假货水货,那恭喜您,您中奖了,你至少得到十倍的奖励。”该承诺曾被微博网友转发、评论近千次,也被《证券时报网》报道。
杨先生随后通过京东商城网上客服进行投诉申诉,要求对方退货赔偿并给予价值10倍货款的现金奖励,京东商城*后让该蚕丝被的服务商上海甄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给杨先生了499元的赔偿金,但对杨先生10倍的奖励的要求一直不答复。杨先生介绍说,他中间在京东网上投诉了两三次,*近一次投诉后京东商城网上客服专门联系了**客服电话联系他,但在说出诉求后,**客服也只是仅仅简单、直接否认有这样的承诺而结束投诉。“当我提到刘强东的公开承诺后,她们要么否认,要么说京东商城没有承诺,根本不解释那样的公开承诺为什么不算数,好像刘强东在独自梦呓,没人听到也没人相信。”杨先生郁闷的说。
杨先生发现他之前购买的那条蚕丝被的宣传网页把产品名称中的“十孔蚕丝”修改成“20%蚕丝十孔纤维混合被芯”,价格也降为399元,并且在产品介绍中去掉了一些蚕丝、蚕茧说明,但仍有不少蚕丝被方面的宣传,并且在实物图中仍能看见“蚕丝被”字样。“这样改头换面销售虽然不像之前那样误导性强,但仍然是在以榨蚕丝冒充桑蚕丝,京东商城仍在销售不合格的被子。”杨先生说。
另外,京东商城还有仅含30%桑蚕丝的“艾维家纺加大双人柔情贵夫提花蚕丝被”和蚕丝含量仅为5%的“舒馨佳家纺双人御品蚕丝冬被”仍然在以蚕丝被名义宣传销售,从销售记录也可以看出不少消费者曾经购买过。
杨先生说,他之前从网上搜了针对刘强东微博访谈那个至少十倍承诺的评论,不少网友都认为那个承诺就是京东商城的噱头,可以一笑而过。“我就是想穷尽维权办法,验证一下,看他们对消费者是否言而有信”,杨先生说。
杨先生在诉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来作为自己的法律依据,在诉状中写道:“被告承诺给购买假货者至少奖励十倍,所以特要求被告奖励我购物款499元的10倍即4990元,另外补偿我误工费、往返广州深圳的交通费用等损失等3156 0190 26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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