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构件性能检验可分为静载检验和动力测试。本文将针对静载检验进行展开讲解。静载检验可分为结构构件的适用性检验、安全性检验和承载力检验。
静载检验构件应按约定抽样原则从结构实体中选取,选取时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 该构件计算受力*不利;
2 该构件施工质量较差、缺陷较多或病害及损伤较严重;
3 便于搭设脚手架,设置测点或实施加载。
静载检验所用仪器仪表的精度要求、安装调试以及数据的测读和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52 的有关规定。
静载检验所用荷裁和加载图式应符合计算简图,当采用等效荷载时,应对等效荷载产生的差别作适当修正。
确定检验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构件适用性检验荷载应根据结构构件正常使用*限状态荷载短期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和加载图式经换算确定。荷载短期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或由设计文件提供。
2 结构构件安全性检验荷载应根据结构构件承载能力*限状态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和加载图式经换算确定c 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或由设计文件提供。
3 结构构件承载力检验荷载应根据结构构件承载能力*限状态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加载图式和承载力检验标志经换算确定。
4 当设计有专门要求时,宜采用设计要求的检验荷载值。
静载检验应选择下列基本观测项目进行观测:
1 构件的*大挠度;
2 支座处的位移;
3 控制截面应变;
4 裂缝的出现与扩展情况。
进行结构构件适用性检验时,尚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选择下列参数进行观测:
1 装饰装修层的应变;
2 管线位移和变形;
3 设备的相对位移及运行情况。
检验荷载应分级施加,每级荷载、累积荷载及其作用下观测数据的数值应通过计算分析确定。
静载检验时,可选择下列指标作为停止加载工作的标志:
1 控制测点变形达到或超过规范允许值;
2 控制测点应变达到或超过计算理论值;
3 出现裂缝或裂缝宽度超过规范允许值;
4 出现检验标志;
5 检验荷载超过计算值。
全部荷载加完后或停止加载工作后应进行下列工作:
1 应分级卸载,测读数据,观察并记录构件表面情况;
2 卸除全部荷载并达到变形恢复持续时间后,应再次测读数据,观察并记录表面情况。
静载检验结果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评定:
1 在构件适用性检验荷载作用下,经修正后的实测挠度值和裂缝宽度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限值、附属设备、设施未出现影响正常使用的状态,此时,受检构件适用性可评定为满足要求。
2 在构件安全性检验荷载作用下,当受检构件元明显破坏迹象,实测挠度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评定受检构件安全性满足要求。
1) 实测挠度值小于相应的理论计算值;
2) 实测挠度与荷载基本保持线性关系;
3) 构件残余挠度不大于*大挠度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