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智能手表验货规范标准GB/T 41411-2022,此标准2022年11月1日期正式实施。规定了儿童手表的验货要求,儿童智能手表检验方法等。
1. 使用可靠性
1.1 观察儿童手表的工作和显示状态,按动儿童手表功能按钮,检查儿童手表各功能的工作状态。儿童手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停走,零、部、组件不应自行脱落;
1.2 液晶式儿童石英手表和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的数字显示应正常,不应有缺划、重影隐显和不显示等现象,各功能键应灵活可靠。儿童智能手表的数字显示应正常,各功能键应灵活可靠。
2. 耐振动性能
儿童手表经耐振动性能试验后不应停走,零部组件不应有松动、损坏现象。此外,不同类型的儿童
石英手表还应满足以下对应要求:
-液晶式儿童石英手表试验前后瞬时日差的变化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指针式儿童石英手表和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试验前后的实走误差不应超过10s;
-液晶式儿童石英手表和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的数字显示应正常。
3. 防水性能
有“防水”标记的儿童手表,其防水性能应符合GB/T30106的规定。在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显示功能应正常。
4. 防震性能
有“防震”标记的儿童手表,其防震性能应符合GB/T38022中对石英手表的要求。无“防震”标记的儿童手表,经防震性能试验后,不应停走,液晶显示正常,零、部、组件不应松动、脱落和损坏。
5. 耐腐蚀性能
儿童手表经腐蚀性能试验后,表壳体及其附件表面不应出现目视可见的腐蚀点、腐蚀沉积物及盐析。
6. 防静电性能
液晶式儿童石英手表和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以及儿童智能手表在防静电性能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手表不应停走或复位,试验后显示和手表操作件功能应正常。
7. 化学性能
儿童手表可接触外观件以及与人体接触部分中可迁移元素的含量、限定增塑剂、镍释放量、皮革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8. 覆盖层附着力
在儿童手表的表壳体或其表带的测试区域,用直尺和一把带有尖角的硬质钢划刀划一个2mmx2mm的正方形。施加足够的压力使划刀一次就能划破覆盖层至基体材料;之后,用不留残胶、粘接力在29N/cm——3.3N/cm的胶带黏干测试区域的覆盖层上并小心地挤出气泡。10s后,以垂直干覆盖层表面方向的力快速将胶带撕开,并使用低倍显微镜检查覆盖层表面及胶带面。
具有覆盖层的儿童手表表壳体及其表带经附着力试验后,覆盖层表面不应有龟裂、起泡及分离、脱落等现象。
9. 附件抗外力性能
将儿童手表的表带扣合成环状,按下图所示方法给表带施加50N静拉力F并保持5s以上,试验后检查儿童手表的附件。儿童手表经附件抗外力性能试验后,手表连接部位及表带应无零件脱落及开裂现象。
10. 耐拉扭疲劳
儿童手表经耐拉扭疲劳试验后,手表表带应无裂痕或断裂。朔胶表带的伸长率不应大于3%,表带扣孔的变形量不应大于50%。
11. 外观
在检验作业面维持照度值不低于600lx的照明条件下,在距检验者明视距离处进行检查。
-儿童手表表盘面应清洁,各种字符图案应准确、清晰,不应有明显缺陷和瑕疵。
-儿童手表玻璃、后盖及镶嵌的装饰件应与表壳体配合牢固,连接处无明显间隙和缺陷。手表玻璃应光洁、清晰。
-儿童手表外观件不应有明显麻点、划痕、毛刺、锐边等影响安全佩戴和使用的缺陷。其设计形状不应对人体造成伤害。
-安全警示标识:通过目视检查。儿童手表在说明书、标签和标识或包装上应有中文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应醒目、易读、易懂且不易擦掉:安全警示标识内容类似如下:
“警告!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内含小零件。”
特定危险的提示应标注在儿童手表包装或使用说明书内。
12. 工作温度
儿童智能手表在-5°——50°工作温度范围内应正常工作。
13. 静态定位
儿童智能手表在热启动状态下的静态定位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其中,有效定位率为有效定位次数除静态定位测试的总次数:平均距离误差为有效定位下定位距离误差的算术平均值:平均定位时间为有效定位下定位时间的算术平均值。
14. 通话
具有通话功能的儿童智能手表应具备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许可。
15.电磁辐射
儿童智能手表电磁辐射局部暴露限值应符合要求。
16. 信息安全
16.1 升级功能
-应支持儿童智能手表操作系统的更新升级。
-应至少采用一种安全机制,宜采用加密传输方式,保证升级过程中的安全性。
16.2 身份鉴别
儿童智能手表应具有以下身份鉴别功能:
-应对用户身份进行标识和鉴别,身份标识应具有**性,不应存在重复用户身份标识: -对用户的鉴别凭证进行安全保护,防止鉴别凭证的泄露、篡改;
-应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和超时安全处理等功能,可采取连续登录失败后锁定用户账户或结束会话,发生用户会话连接超时自动退出等措施;
-移动应用或管理平台使用口令登录时,应强制用户首次登录时修改初始口令,并对口令进行复杂度检查;
-用户身份鉴别信息丢失或失效时,应采用鉴别信息重置或其他技术措施保证系统安全。
16.3访问控制
儿童智能手表应具有以下访问控制功能:
-应提供访问控制功能.对登录的用户分配账户和权限:
-应授予不同用户为完成各自承相任务所需的*小权限,并在它们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16.4数据安全
儿童智能手表应具有以下数据安全功能:
-应提供数据有效性检验功能,保证通过人机接口输入或通过通信接口输入的内容符合系统设定要求;
-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重要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包括但不限于鉴别数据、重要业务数据和个人敏感信息等。
16.5 个人信息保护
儿童智能手表应具有以下个人信息保护要求:
-应明示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等规则;
-应在征得用户同意后收集、存储和使用个人信息,对于敏感个人信息,应征求用户的明示同意;
-应仅收集、存储和使用业务必需的个人信息;
-应禁止未授权访问和使用个人信息;
-应保障用户更正、删除个人信息,以及注销账号的权利。
16.6 电池安全
儿童智能手表使用的锂电池性能应符合GB31241的规定。
16.7安全充电
儿童智能手表应设计为充电时不可使用的方式,充电器应符合GB49431的相关规定。
16.8 佩戴安全温度
儿童智能手表的外部可接触部件表面温度限值应符合表A3的规定。
17. 待机时间
儿童智能手表应满足其所标称的待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