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目的
**条 为了提升京东开放平台的商品品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京东将委托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对商家的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若发现商品品质存在问题,京东将依据《京东开放平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对商家进行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服务条款作终止合作处理。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成人情趣用品类商品,范围包括跳蛋、飞机杯、震动棒、仿真阳具、倒模、情趣内衣、润滑液、外用延时剂等。
第三章 抽样方式
第三条 抽样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线上店铺直接购买商品。
(二)仓库中商品抽检。
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要求。如抽样无法满足检验要求,只检验其中一部分项目。
第四章 检验依据
第四条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241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GB 6675.4玩具安全 第4部分 特定元素的迁移
GB 6675.1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T 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1部分 总则
GB/T 5296.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 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 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
GB 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22048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FZ/T 73026针织裙、裙套
FZ/T 73024化纤针织内衣
FZ/T 73012文胸
FZ/T 73017针织家居服
GB/T 2660衬衫
FZ/T 81001睡衣套
FZ/T 81004连衣裙、裙套
FZ/T 7300袜子
GB/T 8685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
GB/T 1335.2服装号型 女子
GB/T 6411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QB/T 4079按摩基础油、按摩油
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T 29670 化妆品中萘、苯并[a]蒽等9种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QB/T 186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86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条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或其他相适应的产品标准。
第六条 以上*新版本的(包括已由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的)推荐性产品标准,在实施日期之后一年内,仍可按产品明示的标准进行判定;*新版本的推荐性产品标准实施日期一年后,统一按照*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强制性标准应按标准明示的正式实施日期实施。如无明示产品标准,则按照相应产品推定的现行有效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
第五章 检验方
第七条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第六章 检验要求
第八条 产品质量检验项目
表1产品质量检验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检测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 缺陷等级 |
1 | 成人情趣玩具 | 邻苯二甲酸酯 | GB 6675.1-2014第5.3.7条 | A |
可迁移元素(铅、镉、汞、铬、砷、锑、硒、钡) | GB 6675.4 | A | ||
材质确认 | GB/T 6040或GB/T 7764 | B | ||
气味 | GB 36246 | C | ||
电安全性 | GB 4706.1 | A | ||
锂电池安全性 | GB 31241 | A | ||
防水 | GB/T 4208 | B | ||
外观和结构 | 抽检规范要求 | C | ||
标识或使用说明书 | 抽检规范要求 | 注1 | ||
2 | 情趣服饰
| 外观要求 | 抽检规范要求 | C |
甲醛含量 | GB 18401/GB 20400 | A | ||
pH值 | GB 18401 | A | ||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 GB 18401/GB 20400 | A | ||
耐水色牢度 | GB 18401 | B | ||
耐汗渍色牢度 | GB 18401 | B | ||
耐干摩擦色牢度 | GB 18401 | B | ||
异味 | GB 18401 | B | ||
纤维成分含量 | GB/T 29862 | A | ||
标识标志 | GB/T 5296.4 | 注1 | ||
3 | 人体润滑液(剂) | 感官指标 | 抽检规范要求 | C |
稳定性(耐热稳定性、耐寒稳定性) | 抽检规范要求 | B | ||
pH 值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A | ||
防腐剂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A | ||
禁用物质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A | ||
微生物指标 | 真菌菌落总数按GB 15979进行检验,其余项目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进行检验 | A | ||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A | ||
标志标识 | 抽检规范要求 | 注1 | ||
4 | 外用延时剂 | 感官指标 | 抽检规范要求 | C |
稳定性(耐热稳定性、耐寒稳定性) | 抽检规范要求 | B | ||
pH 值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A | ||
防腐剂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A | ||
禁用物质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A | ||
微生物指标 | GB 15979附录B | A | ||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A | ||
标志标识 | 抽检规范要求 | 注1 | ||
注1:标识标志类项目质量缺陷分级根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商品标识标志抽检规范》进行分级 |
第九条 产品感官、外观要求
(一)情趣玩具
产品表面应平滑、轮廓清晰,无影响使用及安全的锐边、毛刺、裂纹、裂缝、伤痕、飞边、气泡、变形和凹凸等缺陷,或存在有可能导致人伤害的隐患。
产品表面洁净、无污渍、霉斑、锈斑、锈迹、杂质、去气泡、起皮、部件脱落和磨损现象。
金属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或隐患。
产品功能应满足说明书所列,各项功能应能正常操作,充电、指示灯、按键、遥控均应正常工作。
注:软性材料(热塑性弹性体、热塑性、硅橡胶)由于工艺原因,可能会有接缝、凹凸,在不影响安全前提下,认为产品合格。
(二)情趣服饰
面料:面料不允许出现破洞、油污渍、沾色;涂层、印花部位面料不允许起泡、脱落裂开;绣花部位面料不允许明显起皱,贴花部位不允许脱开等。
里料:里料不允许外露。
其他:边饰等不可出现凌乱现象;包缝线不可脱落、缝纫线不可开线,绣花线迹不可明显松弛等;钮扣、饰品等附件不允许破损、脱落和锈蚀等。
(三)人体润滑液(剂)
感官指标
外观:产品应均匀一致、无杂质、无异物。
气味:产品应符合标识说明及规定气味,无异味。
(四)外用延时剂
感官指标
不同剂型的外用延时剂感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用延时喷雾
喷出物外观应均匀一致,无变质与肉眼可见外来异物,符合规定气味,无异味。
2、外用延时巾
湿润的纤维湿巾,无肉眼可见异物,符合规定气味,无异味。
3、外用延时凝胶/油/液等
外观应均匀一致,无变质与肉眼可见异物,符合规定气味,无异味。
第十条 产品理化指标要求
表2人体润滑液(剂)理化指标
指标 | 技术要求 |
稳定性 | 耐热:(40±2)℃,保持2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应均匀一致,无变质与肉眼可见异物,且无异味,能正常使用。 |
耐寒:(-10±2)℃,保持2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应均匀一致,无变质与肉眼可见异物,且无异味,能正常使用。 | |
pH 值(25℃) | 3.5~8.0 |
表3外用延时剂理化指标
指标 | 技术要求 |
稳定性 | 耐热:(40±1)℃,保持2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应均匀一致,无变质与肉眼可见异物,且无异味。 |
耐寒:(5±1)℃,保持2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应均匀一致,无变质与肉眼可见异物,且无异味。 | |
pH 值(25℃) | 3.5~8.5 |
第十一条 产品防腐剂指标要求
表4人体润滑液(剂)防腐剂指标
指标 | 技术要求 |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 | 不得检出 |
2-溴-2-硝基丙烷-1,3-二醇,% | ≤0.1 |
甲基异噻唑啉酮,% | ≤0.01 |
苯甲醇,% | ≤1.0 |
苯氧乙醇,% | ≤1.0 |
4-羟基苯甲酸甲酯,% | ≤0.4(以酸计) |
苯甲酸,% | ≤0.5(以酸计) |
4-羟基苯甲酸乙酯,% | ≤0.4(以酸计) |
4-羟基苯甲酸异丙酯,% | 不得检出 |
4-羟基苯甲酸丙酯,% | ≤0.14(以酸计) |
4-羟基苯甲酸异丁酯,% | 不得检出 |
4-羟基苯甲酸丁酯,% | ≤0.14(以酸计) |
甲醛,% | ≤0.2(以游离甲醛计)(禁用于喷雾产品) |
表5外用延时剂防腐剂指标
指标 | 技术要求 |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 | 不得检出 |
2-溴-2-硝基丙烷-1,3-二醇,% | ≤0.1 |
甲基异噻唑啉酮,% | ≤0.01 |
苯甲醇,% | ≤1.0 |
苯氧乙醇,% | ≤1.0 |
4-羟基苯甲酸甲酯,% | ≤0.4(以酸计) |
苯甲酸,% | ≤0.5(以酸计) |
4-羟基苯甲酸乙酯,% | ≤0.4(以酸计) |
4-羟基苯甲酸异丙酯,% | 不得检出 |
4-羟基苯甲酸丙酯,% | ≤0.14(以酸计) |
4-羟基苯甲酸异丁酯,% | 不得检出 |
4-羟基苯甲酸丁酯,% | ≤0.14(以酸计) |
甲醛,% | ≤0.2(以游离甲醛计)(禁用于喷雾产品) |
第十二条 产品禁用物质指标要求
表6人体润滑液(剂)禁用物质指标
指标 | 技术要求 |
利多卡因,mg/kg | 不得检出 |
苯佐卡因,mg/kg | 不得检出 |
表7外用延时剂禁用物质指标
指标 | 技术要求 |
利多卡因,mg/kg | 不得检出 |
苯佐卡因,mg/kg | 不得检出 |
第十三条 产品微生物指标要求
表8人体润滑液(剂)微生物指标
指标 | 技术要求 |
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 ≤20 |
真菌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 不得检出 |
耐热大肠菌群,/g或mL | 不得检出 |
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mL | 不得检出 |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 | 不得检出 |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或CFU/mL | ≤10 |
表9外用延时剂微生物指标
指标 | 技术要求 |
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 ≤200 |
真菌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 ≤10 |
大肠菌群 | 不得检出 |
金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
绿脓杆菌 | 不得检出 |
溶血性链球菌 | 不得检出 |
第十四条 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表10人体润滑液(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指标 | 技术要求 |
汞,mg/kg | ≤1 |
铅,mg/kg | ≤10 |
砷,mg/kg | ≤2 |
镉,mg/kg | ≤5 |
甲醇,mg/kg | ≤150 |
表11外用延时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指标 | 技术要求 |
汞,mg/kg | ≤1 |
铅,mg/kg | ≤10 |
砷,mg/kg | ≤2 |
隔,mg/kg | ≤5 |
甲醇,mg/kg | ≤150 |
甲醛,mg/kg | 喷雾剂型:不得检出 其他剂型:≤75 |
第十五条 产品标识检验项目
表12情趣玩具标识检验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检测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 缺陷等级 |
1 | 情趣玩具 | 产品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B |
生产者或制造商/经销商 | B | |||
生产者地址或制造商/经销商地址 | B | |||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合格”等字样 | C | |||
产品执行标准 | C | |||
防水等级(适用有防水功能的产品至少为IPX4) | 见注2 | C | ||
电动成人情趣玩具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 见注3 | C | ||
注:1.标识标志类项目质量缺陷分级根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商品标识标志抽检规范》进行分级 2.防水等级(适用有防水功能的产品至少为IPX4) 3.电动成人情趣玩具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适用于电动情趣玩具) |
表13情趣服饰产品标识标签检验项目
序 号 | 产品名称 | 检测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 缺陷等级 | 不合格程度分类 | |
Ⅰ类a | Ⅱ类b | |||||
1 | 情趣服饰 | 制造者/代理商名称 | GB/T 5296.4 | B | ● | ● |
制造者/代理商地址 | B | ● | ● | |||
产品名称 | B | ● | ● | |||
产品号型(规格) | C |
| ● | |||
纤维成分及含量 | A | ● |
| |||
维护/洗涤方法 | C |
| ● | |||
使用/贮藏要求说明(可在需要时应用) | C |
| ● | |||
产品标准编号 | C | ● | ● | |||
产品安全类别 | C | ● | ● | |||
其他要求注6 | 相关产品标准 | C |
| ● | ||
注: ⑦标识标志类项目质量缺陷分级根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商品标识标志抽检规范》进行分级。 |
表14人体润液(剂)标识标签检验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检测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 缺陷等级 |
1 | 人体润液(剂) | 产品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B |
生产者或制造商/经销商 | B | |||
生产者地址或制造商/经销商地址 | B | |||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合格”等字样(适用于国产产品) | C | |||
产品执行标准(适用于国产产品) | C | |||
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 抽检规范要求 | C | ||
净含量标注 | 见注2 | C | ||
成分 | 见注3 | C | ||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抽检规范要求 | C | ||
注:1.标识标志类项目质量缺陷分级根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商品标识标志抽检规范》进行分级 2.净含量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部分组成,例如:净含量:10mL。净含量:10毫升。净含量标注的字符*小高度应≥2mm 3.成分,应真实标注产品全部成分的名称 |
表15外用延时剂标识标签检验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检测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 缺陷等级 |
1 | 外用延时剂 | 产品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B |
生产者或制造商/经销商 | B | |||
生产者地址或制造商/经销商地址 | B | |||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合格”等字样(适用于国产产品) | C | |||
产品执行标准(适用于国产产品) | C | |||
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 抽检规范要求 | C | ||
净含量标注 | 见注2 | C | ||
成分 | 见注3 | C | ||
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 抽检规范要求 | C | ||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抽检规范要求 | C | ||
注:1.标识标志类项目质量缺陷分级根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商品标识标志抽检规范》进行分级 2.净含量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部分组成,例如:净含量:10mL。净含量:10毫升。净含量标注的字符*小高度应≥2mm 3.成分,应真实标注产品全部成分的名称 |
第十六条 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产品标准未标注或标注不正确,按本规范进行检测。
(二)被抽查产品的检验项目不适用于表中的项目要求则不进行检测。
(三)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如有提供相应企业标准则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如未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则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判定。
(四)被抽查产品的检验项目依据非强制性标准,但产品并未明示符合该标准,页面及包装内容也未宣传对应的性能或技术指标时,对应项目不进行检测。
(五)被抽查产品的检验项目依据非强制性标准,产品明示了符合该标准,或者在页面或包装内容中宣传了对应的性能或技术指标时,对应项目应按本规范进行检测。
第七章 判定原则
第十七条 判定总则
产品质量检测项目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且检验方法一致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第十八条 标识标志判定原则
京东开放平台没有对应抽检规范的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判定,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合格;检验项目中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
情趣玩具产品标识标志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标识为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识不合格。
情趣服饰产品当产品标签I类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或仅有3项以下(包括3项)Ⅱ类检查项目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为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不合格。
人体润液(剂)、外用延时剂产品标识标志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标识为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识不合格。
第十九条 总体质量判定原则
当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标识为一项指标进行判定)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第二十条 交叉类目、子类目判定原则
当产品包含其他类目,或者含有其他材质,必须满足相应类目或相应材质的质量要求。
当产品中子类目中有具体行业标准或具体抽检要求,满足本规范同时必须满足具体子类目的质量要求。
第八章 异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申诉
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结果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京东提起申诉。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可申明是否需要复验。
第二十二条 复验
(一)复验样品
复验样品采用抽检样品的余样,余样在技术上无法复测的项目不予复测。
(二)复验检验方
复验时仍由初验时指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复验。
(三)复验结论
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验结果发生变更的,以复验结果为准。
(四)复验费用
申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异议申请人应在收到复验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复验费用预先支付给复验机构。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复验检验费用由原检验机构退还异议申请人。
(五)不予复验的情况
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产品或部位的可重现性,对不进行复验的情况规定如下:
1、超过期限提起申诉的;
2、无法在原样上进行复验的;
3、被检验方提出复验时,产品在复验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验的其他情况。
第九章 抽检不合格项目及对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 京东开放平台将根据质检报告、鉴定方出具的书面鉴定报告等,针对商品不同违规情形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中2.4商品质量不合格及对应处理明细进行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第二十三条 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第二十四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2018年1月15日首次发布,于2021年11月2日修订,于2021年11月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