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平台依据《商品品质抽检管理规则》对发制品进行抽检,以及商家出现《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中规定的违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不合格.危机消费者权益等情形),平台要求商家出具发制品质检报告等场景。
发制品泛指:在抖音电商平台销售的以人发、化学纤维及其他毛发为原料制成的发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假发头套、假发头块及假发头饰用品等。
检测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GB/T 23170发制品假发头套及头饰
GB/T 23166发制品术语
GB/T2910 (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GB/T2912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29123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3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2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汗渍色牢度
GB/T5713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GB/T6529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7573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842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9995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烘箱干燥法
GB/T13835.5兔毛纤维试验方法第5部分:单纤维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GB/T17592纺织品禁用偶氨染料的测定
GB/T23344纺织品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FZ/T01057 (所有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或其他相适应的产品标准。
以上*新版本的(包括已由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的)推荐性产品标准,在实施日期之后一年内,仍可按产品明示的标准进行判定;*新版本的推荐性产品标准实施日期一年后,统-按照*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强制性标准应按标准明示的正式实施日期实施。如无明示产品标准,则按照相应产品推定的现行有效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
检测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检测方法
5.1感官检验方法
5.1.1 商品外观符合性
在充足的自然光线下或日光灯光线下,通过目测或触摸法对产品的外观款式、颜色与网页宣称及所展示
的图片进行比对。
5.1.2 商品外观做工质量
在充足的自然光线下或日光灯光线下,通过目测或触摸法对产品外观质量进行检验。
5.1.3 商品规格尺寸
(1)完成长度偏差:
将产品正常佩戴,测量顶部到底部垂直长度,精确至1mm。
(2)质量偏差率:
用分度值为0.1g的电子秤称量。
(3)其他规格尺寸宣称差异:
5.4商品佩戴体验
对产品进行佩戴体验,佩戴方法及要求参照网页或说明书标示的方法,若网页对佩戴者有要求(例如性
别、头围佩戴者发型等) , 由符合要求的体验人员进行佩戴;佩戴时需进行正常可预见的肢体动作体
验(例如走、跑、跳,甩头,梳头或用手指整理发型动作等) , 佩戴时间不低于一小时。
5.1.5 商品脱发
在产品上随机选取10个点位,各拔-根头发, 统计拔出后未断开的根数。
5.1.6 商品清洗
在网页或标签中有洗涤方法说明时,根据宜称洗涤方法进行清洗,无洗涤方法宣称时按照如下方法对假
发进行清洗:
●准备一盆20°C左右的温水, 倒入适量的滋润型洗发水,用手搅拌,让洗发水充分地与水融合。
●将假发套反过来,放入备好的水中浸泡3分钟,并用手以1次/s的频率将假发按压进水中并即刻移开手
以便假发能自由上浮,以此方法清洗假发,清洗时间为1min。
●使用清水冲洗23次清洁干净即可。(洗涤和清洗过程应模拟洗头发时的正常力度)
●清洗结束使用干燥的毛种把假发轻轻按压,让帥吸去多余的水分,然后放置在阴凉通风处自然晾
观察洗涤过程中假发变化情况、晾干后假发外形变化情况,以及否有不可接授的其他异常情况发生
5.1.7商品异味
产品开封时检查产品异味,要求在洁净无异常气味的环境中进行。体验者应戴手套拿起样品靠近鼻腔,
仔细嗅闻产品所带气味,若发现有霉味、高沸程石油味(如汽油、煤油味)、鱼腥味、 芳香烃气味或其
他刺激性气味,应判定“有异味”,并记录异味类型, 则,判定为“无异味”,
应有2人独立检查,并以2人一 致的结果为样品检查结果。如2人检查结果不一致,则增加1人检查,*
终以2人一致的结果为产品检查结果。
5.2内在质量检测方法
5.2.1 技术指标检验
(1) 回潮率
按GB/T 9959的规定执行。
(2) 单根发断裂强力
按GB/T 13835.5的规定执行。
(3)耐干摩擦色牢度
按GB/T 3920的规定执行。
(4)耐湿摩擦色牢度
按GB/T 3920的规定执行。
(5) 耐日晒色牢度
按GB/T 8427的规定执行。
(6)耐汗渍色牢度
按GB/T 3922的规定执行。
(7) 耐水色牢度
按GB/T 5713的规定执行。
(8)色发量
在一一个样品上,随机取3个检验单位(机制产品300mm条长.手织产品10000 mm2为一个检验单位),
直接用目测鉴定,结果取平均值。
在样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的1 .0g~2.0g(精确至0.1g),按FZ/T 01057 (所有部分)及GB/T 291
0(所有部分执行。
5.22 安全卫生指标检验
(1)甲醛
按GB/T 2912.1或GB/T 2912.3的规定执行,GB/T 2912.3为仲裁检验方法。
按GB/T 7573的规定执行。
(3)可分解艿香胺
按GB/T 17592及GB/T 23344的规定执行。
一般先按GB/T 17592检测,当检出苯胺和/或1, 4-苯二 胺时,再按GB/T 23344检测。
判定原则
6.1适用范围
商品品质感官检验和内在质量检测结果,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判定。
6.2判定原则
6.2.1 当检验项目中任意-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反之,判
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6.2.2 如商家提供的质检报告的检验标准、检测方法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或平台对质检报告的真实性无
法验证的,平台有权要 求商家选择平台认可的第三方质检机构重新检测。
6.3 交叉类目、子类目判定原则
6.3.1 当产品包含其他类目,或者含有其他材质,必须满足相应类目或相应材质的质量要求。
6.3.2当产品中子类目中有具体行业标准或具体抽检要求,满足本规范同时必须满足具体子类目的质量
违规处理
平台针对抽检不合格的项目将按照目《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对应违规场景进行处罚:
若涉及感官检验、内在质量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商品感官/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对
商家进行处理,详见4.1、4.2
若涉及标识标签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对商家进行处理,详见4.3.
若商家的同一商品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违规情形的,仅按照*严重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