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调设备和空调系统所使用通风机机械和电气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为小于等于38O V的空调设备和空调系统使用的通风机。本标准不适用于船用、运输用通风机和家用电扇,及在易燃、易爆、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中工作的通风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v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天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755——19B7施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neq IEC 34-1,1983)
GB/T 49421一-1985―电机外壳防护分级(eqv IEC 34-5,1981)
GB/T 4942.2—19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eqv 1EC 947-1,1988>
3通风机的危险因素
通风机由下列因素引起人身伤害,a)接触正在旋转的部件﹔
b)旋转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c)两个旋转部件之间;
d〉因气流作用吸人风机进风口以至触及到轴和叶轮;e)异物进人风机后被抛出﹔
f>风机零件结构失效:
g〉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绝缘和防护失效﹔h)接线端子安装失效﹔
i)连续振动引起电器设备失效﹔j)接地装置的失效。
注:图1所示是a3一d)机械危险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