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数据开放的原则、总体要求、目录要求、数据要求、安全要求、管理要求和监督评价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各级政务部门的数据开放工作。英文名称:Public data openness—Part 1:Basic requirement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L72数据元表示方法
ICS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240信息技术应用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3-21
实施日期:2019-04-21
页数:6页
前言
DB37/T 3523《公共数据开放》分为如下部分:——第1部分:基本要求;——第2部分:数据脱敏指南;——第3部分:开放评价指标体系;——第4部分:……本部分为DB37/T 3523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山东省大数据局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闫雷、柯林森、史丛丛、李明、綦琳、张媛、逄锦山、赵硕、王洪儒、黄明胜、李刚、陈洪波、李学民、赵一新、刘晓飞、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