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相关的定义和术语、监测及计算方法、能效限额及准入指标、运行监测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炭、水煤浆、生物质成型燃料、油、气为能源,额定输出热功率700千瓦至29000千瓦的液相有机热载体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烟气余热、电加热有机热载体炉。英文名称:Energy efficiency limits and monitor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organic heat carrier furnac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强制转换为推荐性标准公告:浙江省质监局关于部分强制性地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7]5号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F10能源综合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5-06-23
实施日期:2015-10-01
出版日期:2015-10-01
页数:10页
前言
本标准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嘉兴市节能协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主要起草人:于阳、杨淑明、曹联华、俞保云、张烨、陈征宇、成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