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测量实验室分为两部分,即放射化学实验室和放射性计测实验室。
1.放射化学实验室
放射性样品的处理一般应在放射化学实验室内进行。实验室应符合下述要求:①墙壁、门窗、天花板等要涂刷耐酸油漆,电灯、电线应装在墙壁内;②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处理样品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马达应装在管道外;③地面及各种家具面要用光平材料制作。操作台面应铺塑料布;④洗涤池*好不要有尖角,放水用脚踏式龙头,下水管道尽量少用弯头和接头等。
此外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养成整洁、小心的工作习惯,工作时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佩戴个人剂量监测器等;操作放射性物质时用夹子、镊子、盘子、铅玻璃瓶等器具,工作完毕后还需洗手、淋浴;实验室必须经常打扫和整理,配置专用放射性废桶和废液缸。对辐射源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定期体检。
2.放射性计测实验室
放射性计测实验室装备有灵敏度高、选择性和稳定性好的放射性计量仪器和装置。设计实验室时,特别要考虑放射性本底问题。对于消除或降低本底的影响,一般采用两种措施,一是根据其来源采取相应措施,使之降至*小程度;二是通过数据处理.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
此外,为保证测试结果的稳定,实验室的供电电压、频率应十分稳定,各种电子仪器应有良好接地和进行有效的电磁屏蔽。一般情况下.室内*好保持恒温。
注:2001年8月1日实施的《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61一2001)确定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污染源监测、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监测以及辐射设施退役、废物处理和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等监测项目、监测布点、采样方法、数据处理、质量保证,规定了监测报告的编写格式与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