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内容、机构和职责。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水力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英文名称:Technology supervision directive for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 electric power system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DL/T 1050-2016代替
中标分类:>>>>F20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7-07-20
实施日期:2007-12-01
作废日期:2016-06-01
出版日期:2007-12-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1951号)编制的。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丽、姚唯建、周永言,何宏明。本标准在招待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