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VHF/UHF频段地面广播业务与陆地移动和固定业务之间的频率共用技术,包括广播业务对陆地移动和固定业务的防护、陆地移动业务对广播业务的防护和固定业务对广播业务的防护,涉及三项业务的*小可用场强和射频保护比、传播条件和天线特性、干扰和保护裕量计算以及电磁兼容性评价等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30MHz~1000MHz频段地面广播业务与陆地移动和固定业务间的电磁兼容性分析、频率管理和干扰协调。英文名称:The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frequency sharing between the broadcasting service and the mobile and fixed services in the VHF/UHF band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废止公告: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1号
中标分类:通信、广播>>广播、电视设备>>M74广播、电视发送与接收设备
ICS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60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5-01-02
实施日期:1996-08-01
作废日期:2017-12-15
出版日期:1996-08-01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40, 字数:74千字
前言
广播、电视发送与接收设备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