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19630的本部分规定了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产品的有机生产通用规范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有机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产品的生产、收获和收获后处理、包装、贮藏和运输。英文名称:Organic products—Part 1:Production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T 19630.1-2005;被GB/T 19630-2019代替
中标分类:农业、林业>>农业、林业综合>>B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ICS分类: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01农业和林业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1-12-05
实施日期:2012-03-01
作废日期:2020-01-01
出版日期:2012-03-01
页数:36页
前言
GB/T19630《有机产品》分为四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第2部分:加工;———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第4部分:管理体系。本部分为GB/T19630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T19630.1—2005《有机产品 第1部分:生产》。本部分与GB/T19630.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目次”;———增加了“引言”;———增加了部分定义和术语,包括养殖期(见3.8)、植物繁殖材料(见3.10)、基因工程技术(转基因技术)(见3.12)、辐照(见3.14);———删除了部分定义和术语,包括允许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见2005年版的3.11、3.12、3.13);———增加了“通则”(见第4章);———提高了认证产品中禁用物质残留限量的要求(见4.5.6);———修改了对一年生植物种苗的要求(见5.5.3);———增加了对设施栽培(见5.9.1)、芽苗菜(见5.9.2)的要求;———在食用菌栽培中增加了允许使用的辅料(见7.3);———增加了“分选、清洗及其他收获后处理”(见5.10);———修改了肉用鸡的引入日龄(见8.3.1);———修改了“畜禽的引入”,猪、羊每年引入的数量放宽到不超过同种成年有机母畜总量的20%(见8.3.2);———修改了粗饲料、鲜草、青干草或青贮饲料所占比例的计算方法(见8.4.4);———修改了猪、羊的断乳期(见8.4.5);———增加了畜禽饮用水应达到GB5749要求[见8.5.1e)];———增加了对肉牛育肥阶段的要求(见8.5.4);———删除了9.1.4c),相关内容移至9.1.3b);———增加了在水产养殖中允许使用的消毒剂(见9.4.3.3);———在蜂场的转换要求中增加了以有机蜂蜡构筑巢础的要求(见10.1.2);———增加了“蜜蜂引入”(见10.2);———删除了“应培育自己的蜂王”的规定(见2005年版的10.5.3);———增加了“不应收获未成熟蜜”的规定(见10.8.3);———调整了“运输、储藏和包装通则”的位置(见11和2005年版的7);———对植物保护产品进行了增补并增加了使用条件(见附录A 表A.2和2005年版的附录B);———增加了“有机作物种植中允许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列表(见附录A 表A.3);———增加了“添加剂和用于动物营养的物质”列表(见附录B表B.1);ⅢGB/T19630.1—2011———删除了“畜禽饮用水水质要求”(见2005年版的附录C表C.1);———对动物养殖场所允许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进行了增补,并列为附录B表B.2(见2005年版的附录C表C.2);———对蜜蜂疾病防治中允许使用的物质进行了增补,并列表(见附录B 表B.3 和2005 版的10.4.3);———增加了“不应使用含铅油漆”的规定(见10.7.6);———增加了“畜禽养殖中不同种类动物的畜舍和活动空间”列表(见附录D);———删除了涉及认证管理的条款,包括转换期的确认、平行生产的监督要求、投入品的评估和审批、认证产品检测。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本部分起草单位: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国家认监委注册部、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南京农业大学、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汪云岗、张纪兵、邰崇妹、孟凡乔、肖兴基、史小卫、乔玉辉、顾加力、舒爱民、李显军、卢振辉、王霞、胡云峰、陈云华、王茂华、徐娜、和文龙、曲丽、杜相革、周泽江、滑艳丽。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9630.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