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卤化物灯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透明玻壳的钪钠系列金属卤化物灯(单端50 W~1500 W,双端70 W~250 W),陶瓷金属卤化物灯(20W~400W)。 本标准不适用于涂粉泡壳或防爆型金属卤化物灯。英文名称: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metal-halide lamp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20054-2006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5-12-10
实施日期:2017-01-01
出版日期:2017-01-01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的4.3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0054—2006《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本标准与GB20054—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了钪钠系列双端金属卤化物灯和陶瓷金属卤化物灯;———扩展了钪钠系列单端金属卤化物灯的功率范围;———规定了表中未列出标称功率的灯的各等级初始光效取值方法;———提高了能效1级、2级和3级的指标。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飞利浦电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江苏亚示照明集团、鹤山市广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秀英、张俊斌、裘继红、虞玥姣、魏彬、张顺康、林继钢、杨静华、殷金兴、程泰松、赵跃进。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005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