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剂量仪及其相关读出系统(如提供)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上述剂量仪的一般特性、一般试验方法、辐射特性以及电气、机械、安全和环境特性。 仅对相关读出系统规定了影响个人剂量当量读出准确性和报警设置的要求以及涉及读出器对剂量仪影响的要求。 本标准在附录 C中根据不同测量能力还规定了仪器的使用分类。 本标准不包括对事故或应急剂量测定的特殊要求,尽管剂量仪可用于该目的。本标准不适用于测量脉冲辐射(例如:由大多数医用 X射线诊断设备、直线加速器或类似设备产生的辐射)的剂量仪。英文名称:Radiation protection instrumentation—Measurement of personal dose equivalents Hp(10) and Hp(0.07) for X, gamma, neutron and beta radiations—Direct reading personal dose equivalent meter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13161-2003;GB/T 14323-1993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核仪器与核探测器>>F84辐射防护仪器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280辐射防护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5-10-09
实施日期:2016-05-01
出版日期:2016-05-01
页数:52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 代 替 GB/T13161—2003《直 读 式 个 人 X 和 γ 辐 射 剂 量 当 量 和 剂 量 当 量 率 监 测 仪》和GB/T14323—1993《X、γ辐射个人报警仪》,与 GB/T13161—2003和 GB/T14323—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针对不同辐射类型(X、γ、中子和β辐射)的不同仪器标准整合为一个标准,扩展了标准的使用范围;———电磁兼容性能要求和试验增加了射频电磁场、由快速瞬变或脉冲群引起的传导骚扰、由浪涌引起的传导骚扰、由射频引起的传导骚扰、50Hz磁场、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等内容;———机械性能要求和试验增加了颤振试验;———增加了“不确定度”内容;———删除了“贮存、运输、包装、标志”。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1526:2010《辐射防护仪器 测量X、γ、中子和β辐射个人剂量当量 Hp(10)和 Hp(0.07) 直读式个人剂量当量仪》。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GB/T8897.1—2008 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IEC60086-1:2007,MOD)———GB/T8897.2—2008 原电池 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IEC60086-2:2007,MOD)———GB/T17626.2—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EC61000-4-2:2001,IDT)———GB/T17626.3—2006 电 磁 兼 容 试 验 和 测 量 技 术 射 频 电 磁 场 辐 射 抗 扰 度 试 验(IEC61000-4-3:2002,IDT)———GB/T17626.6—2008 电 磁 兼 容 试 验 和 测 量 技 术 射 频 场 感 应 的 传 导 骚 扰 抗 扰 度(IEC61000-4-6:2006,IDT)———GB/T17626.8—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IEC61000-4-8:2001,IDT)———GB/T17799.2—2003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IEC61000-6-2:1999,IDT)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在“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中 以 IEC60529:2001 代 替 IEC60529:1989 及 其 Amendment1(1999),并将已有相应国家标准的国际标准改为我国的标准;———由于 X、γ个人剂量当量仪在试验时也可使用其他ISO 体模,将7.5、9.3.5、9.4.1.2和9.4.2.2中的“ISO 水板体模”改为“ISO 体模”;———将9.6.2.2中“ISO6980系列标准”改为“GB/T12164.1—2008、ISO6980-2:2004和ISO6980-3:2006”;———9.9.2.2中的第3行“在步进增加或减少剂量当量率照射的情况下”改为“在步进增加剂量当量率照射的情况下”,第6行“在步进增加或减少剂量当量率照射的情况下”改为“在步进减少剂量当量率照射的情况下”,原文有误;———将9.9.4.1中“(见表4~表6的第3行)”改为“(见表4的第10项、表5和表6的第8项)”并在表4的第10项以及表5和表6的第8项的“条款编号”中增加“9.9.4”;———11.7删除不符合国情的“60Hz”;———14.2的第11个列项说明中“见9.4.2”改为“见9.3.2”,原文有误;———表3第1列的第7行“剂量率:Hp(10)、Hp(0.07)”有误,改为“剂量率:H·p(10)、H·p(0.07)”;———表4第5行(序号4)的第4列中,“E<50keV”应放在第3列,与第4列的“-33%~****”对齐,IEC标准有误,因为“E<50keV”属于“影响量的*小额定范围”的范畴。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西安核仪器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名兆、孙力平、罗远、高慧、李中原、李建波、周迎春。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3161—1991、GB/T13161—2003;———GB/T14323—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