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适用于配有发电设备的低压和特低电压电气装置,该发电设备用来连续地或偶尔地向该装置的全部或一部分供电。英文名称:Electrical installatoins of buildings--Part 5:Selection and erec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Chapter 55:Other equipment--Section 551:Low-voltage generating set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16895.20-2017代替;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7建筑电器与防灾器材设备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50供电系统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3-02-02
实施日期:2003-08-01
作废日期:2018-07-01
出版日期:2003-08-01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7, 字数:12千字
前言
GB16895的本部分的第551.2条、第551.3条、第551.4条、第551.5条、第551.6条和第551.7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建筑物电气装置》国家标准包括如下7部分: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第2部分定义第3部分一般特性评估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6部分检验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64-5-551;1994《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章:其他设备第551节:低压发电设备》。为便于使用,本部分的章条编号与IEC60364-5-551一致。本部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轻工国际工程设计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妙庆、李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