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A/T1154的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分析仪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产品代码和编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本部分适用于视频图像分析仪的研发、生产、检验。视频图像分析软件可参照本部分执行。英文名称:Video analysis instrument—Part 1: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4-04-18
实施日期:2014-08-01
出版日期:2014-08-01
页数:20页
前言
GA/T1154《视频图像分析仪》拟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第2部分:视频图像摘要技术要求;———第3部分:视频图像检索技术要求;———第4部分:视频图像人脸比对技术要求;———第5部分:视频图像增强与复原技术要求;———第6部分:视频图像语义描述技术要求;……本部分为GA/T1154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本部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研究所、视频图像智能分析与应用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视通光电网络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胡志昂、卢玉华、王诗军、郑世宝、郑征、郑武、满江月、毛芳党、钟宏全、韩汨鸿、杨铁民、张丛喆、李鹏飞、戴杰、廖双龙、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