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13337的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型排气式铅酸蓄电池的技术条件,包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试验等。 本部分适用于开关操作、安全保护装置、信号系统、电信装置、计算机、紧急事故照明以及各种直流电源用蓄电池及蓄电池组。 本部分不适用于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和储能用铅酸蓄电池。英文名称:Stationary lead-acid batteries—Vented types—Part 1:Technical condition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13337.1-1991
中标分类:电工>>电源>>K84蓄电能装置
ICS分类:电气工程>>电池和蓄电池>>29.220.20酸性副电池及蓄电池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1-07-29
实施日期:2011-12-01
出版日期:2011-12-01
页数:16页
前言
GB/T13337《固定型排气式铅酸蓄电池》分为两部分:———第1部分:技术条件;———第2部分:规格及尺寸。本部分是GB/T13337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替代GB13337.1—1991《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与GB13337.1—1991相比,主要在以下部分有改变:———标准名称更改为《固定型排气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增加了“前言”;———将“代号”改为“术语、符号”并增加内容(见第3章及1991年版第3章);———修改“容量”条款技术要求(见4.6及1991年版4.6);———删除“瞬间放电”技术要求(1991年版4.7);———增加“短路电流及内阻水平”技术要求(见4.8);———删除“自放电”技术要求(1991年版4.8);———增加“荷电保持能力”技术要求(见4.9);———将“防酸性能”改为“防酸雾性能”(见4.10及1991年版4.9);———增加“快速充放电循环寿命”技术要求(见4.13.3);———增加“使用寿命”技术要求(见4.13.4);———增加“抗机械破损能力”技术要求(见4.14);———删除“封口剂性能”技术要求(1991年版4.14);———删除“贮存期”技术要求(1991年版4.15);———修改“测试仪表精度”(见5.1及1991年版5.1);———将“蓄电池试验前的预处理”改为“试验准备”(见5.2及1991年版5.2);———删除“瞬间放电”试验方法(1991年版5.6);———删除“自放电”试验方法(1991年版5.7);———删除“封口剂性能”试验方法(1991年版5.13);———删除“贮存期”试验方法(1991年版5.14);———删除“试验程序”(1991年版5.15);———增加“短路电流及内阻水平试验”方法(见6.5);———增加“荷电保持能力试验”方法(见6.6);———修改“恒流过充电寿命试验”方法(见6.10.2);———增加“快速充放电寿命试验”方法(见6.10.3);———增加“使用寿命保证”必要条件(见6.10.4);———增加“抗机械破损能力试验”方法(见6.11);———修改“检验规则”(见第7章及1991年版第6章);———删除附录A(1991年版附录A);———删除附录B(1991年版附录B)。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IEC60896-11:2002《固定型铅酸蓄电池—排气式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编制,与IEC60896-11:2002的一致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与IEC60896-11:2002《固定型铅酸蓄电池—排气式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主要差异如下:———增加术语和定义;———增加“气密性”条款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5);———增加“大电流耐受能力”条款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7);———增加“防酸雾性能”条款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10);———增加“安全性能”条款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11);———增加“使用寿命”条款技术要求(见4.13.3);———增加“容量试验”条款中1小时率和0.5小时率“终止电压”的数值(见6.3.4);———修改“抗机械破损能力”条款,增加技术要求(见4.14)和试验方法(见6.11);———将“浮充适应性”条款整合到“试验准备”条款中(见5.2);———修改“充放电寿命”条款技术要求(见4.13.1)和试验方法(见6.10.1);———修改“检验规则”(见第7章)。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9)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蓄电池研究所、中船重工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瑞宇蓄电池有限公司、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能电池有限公司、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宝特种电源有限公司、湖北骆驼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梦颖、陈玉松、刘毅、陈晓红、褚元清、王景川、周庆申、周明明、杨元玲、朱俭、陈延祥、杨诗军、张秀萍。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GB13337.1—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