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13748的本部分规定了镁及镁合金中铝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方法一适用于镁合金(含锆、铍、钍或稀土)中铝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20%~0.300%。 本部分方法二适用于镁及镁合金(不含钛、锆、铍、稀土)中铝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030%~0.300%。 本部分方法三适用于镁合金(不含锆、钍或稀土)中铝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1.50%~12.00%。英文名称:Chemical analysis methods of magnesium and magnesium alloys—Part 1:Determination of aluminium conten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13748.1-2005
中标分类:冶金>>金属化学分析方法>>H12轻金属及其合金分析方法
ICS分类:冶金>>有色金属>>77.120.20镁和镁合金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09-06
实施日期:2014-05-01
出版日期:2014-05-01
页数:16页
前言
GB/T13748《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分为22个部分:———第1部分:铝含量的测定;———第2部分:锡含量的测定 邻苯二酚紫分光光度法;———第3部分:锂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第4部分:锰含量的测定 高碘酸盐分光光度法;———第5部分:钇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第6部分:银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第7部分:锆含量的测定;———第8部分:稀土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第9部分:铁含量的测定 邻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第10部分:硅含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第11部分:铍含量的测定 依莱铬氰蓝R分光光度法;———第12部分:铜含量的测定;———第13部分:铅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第14部分: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第15部分:锌含量的测定;———第16部分:钙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第17部分:钾含量和钠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第18部分:氯含量的测定 氯化银浊度法;———第19部分: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比啉甲烷分光光度法;———第20部分:ICP-AES测定元素含量;———第21部分:光电直读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测定元素含量;———第22部分:钍含量的测定。本部分为GB/T13748的第1部分。本次对有采标对象的第1部分、第4部分、第7部分、第8部分、第9部分、第10部分、第12部分、第14部分、第15部分9个部分进行修订。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T13748.1—2005《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铝含量的测定》。本部分与GB/T13748.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方法一、方法二和方法三的“范围”合并为第1章“范围”;———增加了第2章“总则”的要求;———增加了第6章“实验报告”的要求;———删除了“质量保证和控制”的要求;———增加了对仲裁方法的规定。本部分方法二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3255:1974《镁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与ISO3255:1974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A 中列出了本部分方法二与ISO3255:1974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本部分与ISO3255:1974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本部分与ISO3255:1974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为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将“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修改为“铬天青S-氯化十四烷基吡啶分光光度法”;———将测定范围由“0.01%~0.20%”修改为“0.0030%~0.300%”;———增加铬天青S-氯化十四烷基吡啶的配制方法;———修改“工作曲线的绘制”方法,以适应我国标准编写体系的要求;———修改分析结果的计算公式,以适应我国标准编写体系的要求。本部分方法三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791:1973《镁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8-羟基喹啉重量法》,与ISO791:1973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B中列出了本部分方法三与ISO791:1973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本部分与ISO791:1973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本部分与ISO791:1973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修改方法提要,删除氰化钾的使用,减少污染;———修改分析结果的计算公式,以适应我国标准编写体系的要求。本部分的“方法一”为铝含量在0.020%~0.300%的镁合金(含锆、铍、钍或稀土)的仲裁方法,“方法二”为铝含量在0.0030%~0.300%的镁及镁合金(不含钛、锆、铍、稀土)的仲裁方法,本部分的“方法三”为铝含量在1.50%~12.00%的镁合金(不含锆、钍或稀土)的仲裁方法。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本部分方法一、方法二起草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本部分方法三起草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分方法一主要起草人:李娜、王爱慈、汪修芬、臧慕文、童坚。本部分方法二主要起草人:臧慕文、王爱慈、童坚、刘英。本部分方法三主要起草人:刘冰心、邓兰洪、陈雄立、谭海燕、胡永立。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3748.1—1992、GB/T13748.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