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影响区的水库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以及工作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抗震设计和工程选址以及水库影响区的防震减灾。英文名称:Reservoir-induced earthquake hazard assessmen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5工程抗震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的防护>>91.120.25地震和防振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7-10-17
实施日期:2008-03-01
出版日期:2008-03-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5.1、5.2为强制性条文,其他的技术内容为推存性的。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5)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防灾科技学院、北京市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清源、胡毓良、汪雍熙、薄景山、胡平、苏恺之、李安然、陈献程、冯义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