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1428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英文名称: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system—Part 1: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equipmen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14287.1-2005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1火警监视、报警与消防调度系统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20防火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4-07-24
实施日期:2015-06-01
出版日期:2015-06-01
页数:20页
前言
GB14287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GB1428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本部分为GB14287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14287.1—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GB14287.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监控设备接收和显示剩余电流值和温度值的要求(见4.3.4);———增加了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见4.6);———增加了泄漏电流试验(见5.8);———增加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见5.10);———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见5.11);———增加了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见5.12);———增加了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见5.13);———增加了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见5.14);———增加了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见5.15);———增加了电源瞬变试验(见5.16);———增加了电压波动试验(见5.17);———增加了碰撞试验(见5.19);———取消了高温(运行)试验(见2005年版的5.7)。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6)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沈阳斯沃电器有限公司、北京海博智恒电气防火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申泰电器系统有限公司、三科电器有限公司、福建俊豪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颖琮、宋立丹、仝瑞涛、陈振云、丁宏军、杨波、孙珍慧、邸曼、栾军、张宏宇、罗晖、胡少英、陈玉、曹志坚、许治恒。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4287—1993;———GB14287.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