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的重量(质量)标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往复内燃式(RIC)发动机(火花点燃式或压燃式发动机)但不包括自由活塞式发动机; b)旋转活塞式发动机; 这些发动机可以是自然吸气式发动机或采用机械增压器或涡轮增压器的增压发动机。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用途的发动机: c)陆用、轨道牵引和船用; d)车用; e)驱动(或作为动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 f)摩托车用; g)农用拖拉机和农业机械驱动用; h)ISO6165标准中定义的土方机械用; i)总长不超过24m 的游艇等小型船舶用。 本标准也适用于筑路机械、工业卡车以及目前尚无合适标准使用的其他用途的发动机。英文名称: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Engine weight(mass)declar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机械>>活塞式内燃机与其他动力设备>>J91内燃机与附属装置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20内燃机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2-03
实施日期:2008-07-01
出版日期:2008-05-01
页数:7页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21006:2006《内燃机 发动机重量(质量)的标定》(英文版)。本标准等同翻译ISO21006:2006。为便于使用,本标准作了如下编辑性修改:---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本标准对ISO21006:2006中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凡已被采用为我国标准的,用我国标准代替相对应的国际标准;未被采用为我国标准的,仍直接引用国际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州亚美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宁波雪龙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亚平、史永康、计维斌、贺财霖、罗志坚、邱国平、何旭培、王秀娣、陈云清、瞿俊鸣、宋国婵、毕晔。本标准为首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