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旨在帮助试验机构,使其档案管理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要求。本标准不取代国家法规和/或法律中的相关要求,如档案保存期限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遵循GLP原则的试验机构、签约档案、签约质量保证或信息技术(IT)服务机构和委托方,以及GLP符合性监督部门和接收部门。英文名称:Advisory document for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 Establishment and control of archives that operate in compli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of GLP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质量>>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8-04
实施日期:2009-04-01
出版日期:2009-04-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和符合性监督系列文件No.15:《建立和管理符合GLP原则的档案》[OECDENV/JM/MONO(2007)10,英文版]。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删除了原文中的OECD 的背景介绍和引言。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本标准起草人:陈会明、于文莲、王晓兵、梅建、孙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