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电弧炉(不包括炉外精炼)冶炼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设备的冶炼能耗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渣炉、等离子炉、感应炉等电炉生产方式及电弧炉试验用冶炼。英文名称: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steel making electric arc furnace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5-09-11
实施日期:2016-10-01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本标准由全 国 能 源 基 础 与 管 理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SAC/TC20)与 全 国 钢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SAC/TC18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燕、仇金辉、周剑、陈水盛、楚觉非、王姜维、陈丽云、王端军、朱宁、张进莺、王彬、朱惠刚、张新、范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