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海水、地下卤水、盐湖卤水、海盐、岩盐或湖盐为原料制成的食用盐。本标准不适用于低钠盐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原料生产的盐产品,特别是化工、轻工等副产品盐。英文名称:Edible sal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5461-2000
中标分类:>>>> >>>>38
ICS分类: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6-06-14
实施日期:2017-01-01
出版日期:2017-01-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 5461-2000《食用盐》及第1号、第2号修改单。与GB 5461-200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术语和定义部分;——取消了按产品类型设定粒度的要求,增加了均匀度要求;——取消了水溶性杂质指标,对硫酸根进行了限制;——氯化钠、水分、水不溶物等理化指标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增加了食用盐碘含量均匀度要求;——污染物限量中增加了镉和总汞;——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结果判定取消了白度、粒度、水溶性杂质两项不合格才判不合格的型式。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95)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毅、陈明、余宵英、邹建山、李丽琴。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461-1985、GB 5461-1992、GB 546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