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柴油机稳态工况下排气烟度的允许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对船用柴油机排气烟度的限制。英文名称:Limit for exhaust smoke of marine diesel engin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8840-1988
中标分类:船舶>>船用主辅机>>U44船用内燃机
ICS分类: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20船用发动机和推进系统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3-09
实施日期:2009-08-01
出版日期:2009-08-01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代替GB8840—1988《船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本标准与GB8840—1988相比主要有下列技术变化:———修改了烟度值的表示方法,将原来的波许烟度犚B 修改为滤纸烟度犛F;———按照标准烟度值犛F 与标准前版烟度值犚B 对照表,修改了烟度的允许限值;———删去了对部分负荷工况的测量要求。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柴油机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军、陈志忠、唐金池、李斌、陈民忠。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8840—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