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或*大残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英文名称:Hygienic standards for uses of additives in food containers and packaging material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 9685-2003;被GB 9685-2016代替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3食品卫生
ICS分类:食品技术>>67.040食品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9-09
实施日期:2009-06-01
作废日期:2017-10-19
出版日期:2009-06-01
页数:【胶订-大印张】200页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参考了美国联邦法规(CodeofFederalRegulations)第21章第170~189 部分、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接触物通报(FoodContactNotification)列表,以及欧盟2002/72/EC 指令食品接触塑料(Comissiondirectiverelatingtoplasticmaterialsandarticlesintendedtocomeintocontactwithfood?stuffs)等相关法规。本标准代替GB9685—200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9685—2003同时废止。本标准与GB9685—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改为“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参考相关国家的批准物质名单,将添加剂的品种扩充到959种;———以附录的形式列出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名单、化学文摘登记号(CAS号)、使用范围、*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或*大残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竹天、樊永祥、卞华松、顾振华、朱蕾、李跃、高仁君、陈树照、柏忠林、徐元勤。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85—1988、GB9685—1994、GB968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