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用γ射线治疗患者时对遥控自动驱动式后装设备的安全要求。本标准应与《安全通用要求》一同实施。本标准对后装设备的要求-有且仅使用γ密封放射源;-能自动地将γ密封放射源由贮源器送至施源器内的治疗位置;-施源器应设计成适用于患者治疗;-源驱动机构应按预置的程序由控制计时器或定时装置控制,自动地完成放射源的移动。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中子放射源的设备。本标准仅适用于距放射源1m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大于500mGy/h的后装设备。否则,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本标准要求设备-由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定期维护;-由用户定期检修;-用于体腔内、组织间及浅表放疗等特殊的临床目的。本标准对所使用的γ密封放射源的要求不作规定,这些要求由其他标准规定。英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remote-controlled automatically-driven gamma-ray afterloading equipment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9706.13-2008代替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43医用射线设备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50射线照相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7-09-30
实施日期:1998-10-01
作废日期:2010-02-01
出版日期:2004-04-09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20, 字数:32千字
前言
医用射线设备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