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为发电或其他供热应用(诸如集中供热或海水淡化)而设计的、采用水冷反应堆的陆上固定式核动力厂。其他类型或采用革新技术的反应堆设计可参考本导则,但应经过细致的评价和判断。本导则适用于包括*终热阱在内的核动力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有关系统。考虑到各种堆型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有关系统的具体设计存在差异,本导则针对设计用于执行某一特定功能的系统,给出了各堆型都适用的设计指导。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HAD 102/08-1989;HAD 102/09-1987
发布部门: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日期:2020-12-30
实施日期:2020-12-30
页数: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