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用滤膜压片/γ能谱法测定环境空气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辐射环境常规监测,环境空气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10000 m3(标准状态),测量时间为24 小时时,本标准测定的各γ放射性核素探测下限为5μBq/m3~100μBq/m3,探测下限见附录A。英文名称: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gamma-ray emitting radionuclides in aerosol —filter compression /gamma spectrometr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20-12-10
实施日期: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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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辐射环境常规监测,用滤膜压片/γ能谱法测定环境空气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 和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和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环境检测实验室。本标准生态环境部于2020 年12 月10 日批准。本标准自2021 年1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