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提出了汽车工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汽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工业生产中铸造、电镀工序的污染防治。英文名称:Guideline on available techniqu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automotive industr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21-05-12
实施日期: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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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汽车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汽车工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G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汽数据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5 月 12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