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有机氯农药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六氯苯、α-六六六、γ-六六六、β-六六六、δ-六六六、七氯、艾氏剂、氧化氯丹、顺式-环氧七氯、反式-环氧七氯、反式-氯丹、2,4-DDE、反式-九氯、顺式-氯丹、硫丹-Ⅰ、,4-DDE、狄氏剂、2,4-DDD、异狄氏剂、2,4-DDT、顺式-九氯、4,4-DDD、硫丹-Ⅱ、4,4-DDT和灭蚁灵共 25 种有机氯农药的测定。参见附录 A。 当采样体积为 30 m3(标准状态),浓缩定容体积为 20 μl 时,六氯苯的检出限为 0.9 pg/m3,测定下限为 3.6 pg/m3;当采样体积为 1200 m3(标准状态),浓缩定容体积为 20 μl 时,除六氯苯外其他有机氯农药的检出限为 0.006 pg/m3~0.03 pg/m3,测定下限为 0.024 pg/m3~0.12 pg/m3。详见附录 B。英文名称: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organochlorine pesticides―High resolution gas chromatography/high resolution mass spectrometr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21-12-16
实施日期:2022-03-01
页数:10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中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有机氯农药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C~附录 E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验证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和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12 月 16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