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的基本要求、技术路线,以及标准文本和相关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制订工作。英文名称:Technical guidelin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alytical method standard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HJ 168-2010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20-12-29
实施日期:2021-04-01
页数:38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的基本要求、技术路线,以及标准文本和相关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4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0 年**次修订,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标准名称修改为《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增加了“正确度”、“定量方法”、“定性方法”术语定义,调整了“准确度”术语定义;——删除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工作程序的有关要求;——增加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路线;——细化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特性指标确定的要求和方法;——增加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比对的技术要求;——完善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验证的技术要求;——完善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内容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废止。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 年12 月25 日批准。本标准自2021 年4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