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和规划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亦可参照使用。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HJ/T 2.2-1993;被HJ 2.2-2018代替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08-12-31
实施日期:2009-04-01
作废日期:2018-12-01
出版日期:2009-04-01
页数:36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指导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和规划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 2.2-93)的**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有:评价工作分级和评价范围确定方法,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内容与要求,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内容与要求,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及要求,环境影响预测推荐模式等。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 2.2-93)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