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中的通用技术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及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可宏观指导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及设施运行管理等行为。 本标准为危险废物处置工程通用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对于已有专项工程技术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还应同时执行专项技术规范;对于尚未颁布专项工程技术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应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作为一类特殊的危险废物,其管理技术要求参照医疗废物相关标准。英文名称:General specifications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for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4-06-10
实施日期:2014-09-01
出版日期:2014-09-01
页数:18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建设和运行,实现危险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控制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技术的应用及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过程中应遵守的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 年06 月10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 年09 月0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