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十三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包括: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甲基丙烯醛、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戊醛、间甲基苯甲醛和己醛。其他醛酮类化合物经适用性验证也可采用本标准进行分析。 当采样体积为0.05m3 时, 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28μg/m3~1.69μg/m3 , 测定下限为1.12μg/m3~6.76μg/m3。详见附录A。英文名称: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aldehyde and ketone compounds-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4-01-13
实施日期:2014-04-01
出版日期:2014-04-01
页数:10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空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 年1 月13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 年4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