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可溶性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 8 种可溶性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英文名称: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Inorganic Anions(F-、Cl-、NO2-、Br-、NO3-、PO43-、SO32-、SO42-)-Ion Chromatography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HJ/T 84-2001废止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6-07-26
实施日期:2016-10-01
出版日期:2016-10-01
页数:10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无机阴离子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 84-2001)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1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次为**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两种阴离子(Br-、SO32-)的测定,修订了方法的检出限; ——增加了一种淋洗液体系;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款; ——修订了样品保存时间; ——修订了样品前处理方法; ——修订了结果计算与表示。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 84-2001)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广州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甘肃省嘉峪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环境监测站、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和湖北省荆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7 月 2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