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轧切式面条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轧切式面条机(以下简称面条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768声学︰声压级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 3768─1996.eqgv IsO 3746:1995)
GB 4706.3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殊要求(GB 4706.38一2003.IEC 60335-2-64;1997.1DT)
GB 16798食品机械空全卫生
SB/T 227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电气装置技术要求SB/T 228——2007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表面涂漆
SB/T 229—2007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包装技术要求SB/T 231—2007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的标志,运输与贮存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额定产量rated output制造商明示或标称的产量。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面条机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面条机所用零件、部件应经检查合格,外购件应有合格证明,必要时检验部门施行进厂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装配。
4.1.3 面条机设计的总体布局应符合人类工效学原则,造型美观,易拆易裴,便于清洗。4.1.4所有外购件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4.1.5 面条机诸对轧面辗和面刀的速度应匹配,面片不应产生堆积和拉断。4.2主要零部件质量要求
4.2.1在预定使用条件下,材料表面和涂料应耐用、可清洗,必要时可消毒,无裂纹,抗开裂,抗碎裂,抗剥落,耐磨损以及阻止污物渗入。
4.2.2面刀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低于1.6 pam;单对轧面棍的面条机轧面棍和多对轧面鲲的面条机的*后一对轧面能(即离面刀*近的一-对轧面棍)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低于1.6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