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以汽油机为动力的手推式草坪梳草机(以下简称梳草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英文名称:Garden machinery—Petrol engine powered hand-pushed lawn comber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LY/T 1608-2003
中标分类:农业、林业>>农、林机械与设备>>B91农机具
ICS分类:农业>>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65.060.70园艺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3-03-15
实施日期:2013-07-01
出版日期:2013-07-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LY/T1608—2003《手推式草坪梳草机》,与LY/T1608—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将标准名称由“手推式草坪梳草机”改为“园林机械以汽油机为动力的手推式草坪梳草机”,对应的英文名称由“Hand-pushedlawncomber”改为“Garden machinery—Petrolenginepoweredhand-pushedlawncomber”;b)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见第2章,2003年版第2章);c) 删除了第3章中的3.2、3.3、3.4的内容(2003年版3.2、3.3、3.4);d) 增加了“工作机构、皮带限位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见3.3、3.5);e) 修改了“手推式草坪梳草机、升降机构”的定义(见3.1、3.2,2003年版3.1、3.5);f) 增加了型号编制方法的内容(见第4章);g) 增加了基本参数的内容(见第5章);h) 增加了使用环境的要求(见6.1.1);i) 增加了配套汽油机的要求(见6.2);j) 修改了起动性能的要求(见6.3.1,2003年版4.2.1);k) 修改了怠速性能的要求(见6.3.2,2003年版4.2.2);l) 修改了空运转性能的要求(见6.3.3,2003年版4.2.3);m) 修改了主要零部件性能要求(见6.4,2003年版4.3);n) 修改了危险区域防护的内容(见6.5.1,2003年版4.5.1);o) 修改了操作者耳旁噪声的要求(见6.5.5,2003年版4.5.3);p) 增加了手把安全距离的要求(见6.5.3);q) 增加了抛物危险的要求(见6.5.4);r) 增加了手把振动、废气排放、电磁兼容的要求(见6.5.6、6.5.7、6.5.8);s) 修改了可靠性要求(见6.6,2003年版4.2.7);t) 增加了装配质量的要求(见6.7);u) 修改了外观质量要求(见6.8,2003年版4.4);v) 增加和修改了对应的试验方法(见第7章,2003年版第5章);w) 修改了检验规则,并将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第三方检验(见第8章,2003年版第6章);x) 修改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见9.2,2003年版7.3);y) 增加了机油排空的要求(见9.4.3)。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绿友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志霞、赵雪明、杨雪峰。本标准于2003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为**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