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与个人征信业务有关的机构使用的数据元。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与相关机构间的个人征信信息交换与共享。英文名称:Data elements for credit information service 一Data elements of personal credit information service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1金融、保险
ICS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信息技术应用>>35.240.40信息技术在银行中的应用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6-11-21
实施日期:2006-11-21
页数:47
前言
征信数据元系列标准包含以下三个标准: ——征信数据元 数据元设计与管理; ——征信数据元 个人征信数据元; ——征信数据元 企业征信数据元。 本标准为征信数据元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本标准协作起草单位: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根有、文四立、万存知、李晓枫、杨竑、李家先、陆书春、李斌、李曙光、杨红丽、吴海丽、贾树辉、刘志军、赵燕、孙卫东、方景星、史永恒、林松、陈敏、徐荒煤、肖苑、黄长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