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修造和拆解单位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要求、设施设备的操作要求,以及人员防护与培训、应急准备与反应等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及相邻陆域的船舶修造和拆解单位。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n facilities/equuipments/operation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in shipyard and ship recycling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公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运输综合>>R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ICS分类: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03.220.40水路运输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0-08-20
实施日期:2010-11-01
出版日期:2010-11-01
页数:12页
前言
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一般要求5 船舶修造单位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要求6 船舶拆解单位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要求7 船舶修造和拆解单位防污染设施设备操作要求8 人员防护与培训9 应急准备与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