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越南农业部第12/2015/TT-BNNPTNT公告规定,自5月5日起,将加强查验进口植物来源的产品,依此该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1. 一般正常查验措施
越南植物保护局所属单位将在货品进口关口或集结处检查进口货品文件及外观,并按进口货品风险额度抽样10%送检,进口的组织或个人依据规定在取得食品安全检查证明书、查验货品外观及文件机关认可后办理货品通关手续。
倘于6个月查验期内,发现进口同一种类和出口国来源的货品,3次违反食品安全规定时,将实施严格的查验措施。
2. 严格查验措施
越南植物保护局将在货品进口关口或集结处检查进口货品文件及外观并抽样30%送检。对于适用严格查验措施而不需要取样检验的货品,则进口组织或个人在获得检查机关就查核货品文件及外观认可后办理通关手续。
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进口货品,将强制复运出口或销毁,同时将在越南媒体上刊登资讯,强制收回及追溯究其来源,以便消费者采取相关防范措施。对于发现违反食品安全规定而可变更目的使用,且对人体健康不造成影响的进口货品,越南相关机关将通知并建议货品出口国权责机关配合,查明其缘由及提出改善措施。
转载自WTO检验检疫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