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的原则、程序、方法和报告编制。本标准适用于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NY/T 5295-2004
中标分类:农业、林业>>农业、林业综合>>B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ICS分类: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01农业和林业综合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5-05-21
实施日期:2015-08-01
出版日期:2015-08-01
页数: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NY/T 5295-2004《无公害食品 产地环境评价准则》。与NY/T 5295-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评价原则、环境质量概况调查、指标来源、畜禽养殖区域空气的严格控制指标;——删除了调查原则、野生产品生产区域的土壤环境布点数量、环境空气的日采样时间要求、畜禽饮用水的严格控制指标、报告编制的对策与建议;——明确了大田作物、林果类产品等产地土壤环境布点数量要求,淡水养殖用水水质及底质、海水养殖用水水质及底质、畜禽饮用水水质、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的结果判定标准,以及畜禽养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评价依据。——修改了评价依据。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铁亮、周其文、刘潇威、徐亚平、廖超子。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 529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