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糖尿病的定义、分型、筛查和诊断。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糖尿病的筛查和诊断。英文名称:Criteria for the screening and diagnosis of diabetes mellitu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废止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24号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5医学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卫生部
发布日期:2012-09-24
实施日期:2013-03-01
作废日期:2016-12-28
出版日期:2013-03-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中第5章、第7章、第8章、9.1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北京大学**医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山东省立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复旦大学中山医院、卫生部北京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洪天配、宁光、纪立农、滕卫平、翁建平、郭晓蕙。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按姓名汉语拼音排序):陈丽、高鑫、郭立新、贾伟平、李光伟、廖二元、陆菊明、母义明、肖海鹏、邢小平、杨慧霞、杨文英、曾正陪、赵家军、周智广、邹大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