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麻风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麻风病的诊断。英文名称:Diagnosis for leprosy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WS 291-2008
中标分类:>>>>C59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发布日期:2018-03-06
实施日期:2018-08-01
页数:25
前言
本标准第 5 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WS 291—2008《麻风病诊断标准》。本标准与WS 291—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诊断依据部分(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删除了原来损害活检组织学检查条款(见2008年版的3.1.3.2);——增加了皮肤损害组织学检查条款(见3.2.2);——增加了麻风反应诊断标准部分(见5.2);——删除了MDT方案和疗程(见2008年版的表D.2);——修改了临床治愈(临床非活动)标准部分(见F.2);——增加了小鼠足垫接种检查活麻风杆菌的方法(见附录G)。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控制中心、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皮肤病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建平、张国成、严良斌、黎明、张连华、陈家琨。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WS 29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