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中央空调系统从业人员在主要设备运行操作、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行为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的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有类似空调系统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英文名称:Operational management of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 for hospital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5医学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11.140医院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发布日期:2016-11-02
实施日期:2017-10-01
出版日期:2017-10-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4.5.2、4.5、6.1、6.2.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市**人民医院。本标准起草人:杜栩、郭淞含、田美蓉、庄明轩、夏云雷、郭涛、王晓蓉、刘翠玲、张栋良、黄世清、唐昭斌、刘建、杨扬、宋文洁、王育珊、叶枫、焦修奎、焦修文、谢磊、孙麟、袁向东、于爱平、刘志连、何斌、许家穗、叶久勤、周政、刘明健、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