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6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评估有毒有害化学品在生态环境中的风险状况,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为此,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组织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等单位,进一步开展现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在《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批)》的基础上,编制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思路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重点关注环境和健康危害较大,环境中可能长期存在的,并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不合理风险的化学物质。筛选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环境行为,如持久性、生物累积性;
二是环境和健康危害,如水环境毒性、致癌性、致突变性、生殖毒性、特异性靶器官反复接触毒性等;
三是环境暴露情况,如在我国生产使用数量及用途、环境排放和环境检出情况、可能的环境暴露情况、环境污染事件情况等;
四是其他因素,如发达国家管控情况、国际环境公约管控情况、群众反映集中等。
根据上述原则,筛选备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并通过进一步的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估,识别具有潜在高环境风险的化学物质纳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并持续动态更新。
二、工作过程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结合近期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生态环境管理等工作需求,《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的具体筛选标准和筛选过程如下。
(一)备选物质筛选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重点筛选符合以下标准的化学物质开展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估。
一是由于环境或健康风险原因,已被至少一个发达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的,且在我国有大量生产使用的化学物质;
二是在我国有大量生产使用或潜在环境暴露高,且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属性的化学物质;其中,PBT 属性的判定标准为《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及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物质的判定方法》(GB/T 24782);
三是已被国际组织或官方机构确认具有 1A 类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CMR),并且在我国有大量生产使用的化学物质;其中,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类别按照我国《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系列标准进行识别确定;
四是受国外水、气环境标准管控,具有PBT 或CMR 1A 危害的化学物质;
五是曾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化学物质。
此外,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将优先考虑同时满足多个标准的化学物质、以及已出台相关排放标准且具备管控条件的化学物质。
编制单位系统梳理了官方机构发布的相关化学品及化学污染物管控清单以及我国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标准涉及的化学物质等,并结合相关调查工作研究分析了我国有大量生产或使用的化学物质,提出了备选化学物质。
(二)备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估
1.分析备选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特点
借助发达国家在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方面已有的研究及管理成果、化学品权威信息数据库等,对备选化学物质的环境与健康危害特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2.分析备选化学物质的潜在环境暴露风险
围绕备选化学物质国内生产使用情况及潜在环境暴露风险,开展了大量的文献调研、行业调研,多次征询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同时采用公开征询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了备选化学物质的环境和健康危害与暴露数据、实测数据等。
在备选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相对密集的地区,开展了企业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备选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特点、主要环境风险环节等。在此基础上,对备选化学物质的环境暴露风险进行了分析。
3.分析评估备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及管控情况
梳理总结备选化学物质在我国及多个国家的环境管理情况,包括化学物质淘汰、限制等方面的管控要求,环境排放控制、环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标准,环境风险管控行动等。
(三)形成征求意见稿
编制单位组织了多次不同形式的专家研讨会和行业咨询会,对名录制定的工作思路、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分析评估结果、以及由于科学认知和数据有限所造成的不确定性等进行了多次专题研讨,广泛听取学术专家、产业部门等各方对备选物质的意见建议,并终形成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