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保障铁路罐车清洗作业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作业效率,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石油化工可燃液体产品铁路罐车清洗设施的工程设计。
1.0.3 铁路罐车清洗设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铁路罐车 tank car
用于装运石油化工可燃液体产品的横卧圆筒形铁路苛用车辆。
2.0.2 铁路罐车清洗设施 tank car cleaning facilities
专为铁路罐车内部清洗作业而配置的洗罐台、泵房、清洗介质和清洗机械设备等设施的总称,简称洗罐站。
2.0.3 独立洗罐站 independent tank car cleaning station
距企业较远、无依托,公用设施自成系统的洗罐站。
2.0.4 企业附属洗罐站 company's tank car cleaning station
靠近企业或在企业围墙内,且公用设施依托企业的洗罐站。
2.0.5 固定式清洗设备fixed tank cleaning equipment
位置固定的用于铁路罐车清洗作业的设备。
2.0.6 移动式清洗设备mobile tank cleaning equipment
设置在可移动动力车上用于铁路罐车清洗作业的设备。
2.0.7 换装清洗 cleaning for change over
对盛装油品种类有待变更或需经清洗方能符合盛装油品要求的铁路罐车内部清洗作业。
2.0.8 检修清洗 maintenance cleaning
铁路罐车检修前,对其内部进行的清洗作业。
2.0.9 机械淸洗 mechanical cleaning
罐车内部油污的淸洗作业主要由机械设备完成的淸洗方法。
2.0.10 人工清洗 manual cleaning
罐车内部油污的清洗作业主要由人工完成的清洗方法。
2.0.11 普通清洗 general cleaning
淸洗后罐车内目视检查达到无油、水、泥沙、木屑、锈皮和锈渣等要求的清洗作业。
2.0.12 特别清洗 special cleaning
清洗后罐车内目视检查达到无水(冰)、泥沙、木屑、油迹、纤维线毛、明显铁锈,经擦拭检查无锈皮、锈渣及黑色污物的清洗作业。
2.0.13 循环清洗水 recycle cleaning water
清洗污水处理达标后能够循环使用的水。
2.0.14 洗罐车库 cleaning facilities room
集中布置清洗设备的封闭式厂房。
2.0.15 洗罐车棚 cleaning facility shed
集中布置清洗设备的半封闭或敞开式厂房。
3 基本规定
3.0.1 洗罐站按其所属性质宜分为独立洗罐站和企业附属洗罐站。
3.0.2 洗罐站的规模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年清洗车辆数大于或等于8000辆的应为大型洗罐站;
2 年清洗车辆数大于2000辆且小于8000辆的应为中型洗罐站;
3 年活洗车辆数小丁或等于2000辆的应为小型洗罐站。
3.0.3 洗罐站的清洗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别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
2 大、中型洗罐站的普通清洗宜采用机械清洗;
3 小型洗罐站的普通清洗可采用人工清洗。
3.0.4洗罐站宜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清洗设备,大中型洗罐站应采用固定式清洗设备。
3.0.5 洗罐车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端低气温低于-20℃或风沙较大的地区,特别清洗应设洗罐车库,普通清洗宜设洗罐车库;
2其他地区的特别清洗和普通清洗均宜设洗罐车棚。
3.0.6 洗罐站的年作业天数宜符合下列规定:
1换装清洗作业,年作业天数宜为350天;
2检修清洗作业,年作业天数宜为251天。
3.0.7 罐车清洗班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换装清洗作业宜为每天2班〜4班;
2 检修清洗作业宜为每天1班。
3.0.8 罐车清洗作业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