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石工业企业大气和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达标判定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石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电石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及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电石工业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9801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482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3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93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35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3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