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RoHS 标准与欧洲RoHS 的区别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中国RoHS 标准与欧洲RoHS 的区别
一、出台时间 欧盟:《Restriction CertainHazardous Substances ElectronicEquipment Directive》(2002/95/EC)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 指令,于2003 13日颁布,2006 日正式实施。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于2006 28日正式颁布,2007
二、管控对象欧盟:2006 日起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国:2007 三、管控的产品范围欧盟:WEEE 指令中除医疗及监控器械之外的所有八大类电子电气设备(使用电 压为交流电 不超过1000V 和直流电不超过1500V 的、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的设 备和实现这些电 流与磁场的产生、传递和测量的设备)。
中国:电子信息产品,即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 广播电视 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 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
信息产业部公布了一个分类注释,在注释中列出了详细的属于电子信息产品的产 品及其配件 清单。 说明: 中国和欧盟RoHS 所管控的产品大部分相同,但也有一些区别,比如:
1、家电产品,传统意义上的“白家电”如冰箱、空调、洗衣机等,不属于电子 信息产品,但 其有些组件属于电子信息产品,这些组件单独供应给“白家电”整机生产商时不 需要符合《管 理办法》,但其单独出售时则需要符合《管理办法》。而“黑家电”如电视、影 碟机、音响等 属于电子信息产品,则要符合《管理办法》要求。 欧盟RoHS 则没有白、黑家电之分,都要符合RoHS 要求。
2、医疗电子设备与器械、雷达等也在中国《管理办法》范围内,欧盟RoHS 列入。
3、欧盟有专门的包装指令和电池指令,包材和电池这两类产品分别满足包装指 令和电池指令 即可,不需要再另外满足RoHS 指令。 而中国没有类似的包装指令和电池指令,包材和电池都归入《管理办法》范围内。
这就导致了电池中有害有毒物检测的区别,欧盟电池指令要求的是Pb、Cd、Hg 在整个电池 (电芯)里的含量不超过其限量要求(且其限量要求和RoHS 也不同),不需要 拆分成均质物质 来检测,而中国把电池归入《管理办法》,就要求和其他产品一样,要拆分成各 均质物质后再 检测。
4、管控的有害物质 管控物质都是:铅(Pb)、镉(Cd) 、汞(Hg) 、六价铬(Cr6+) 多溴二苯醚(PBDE)六种有毒有害物。五、含量限制 含量限制都是:镉含量不得超过0.01%,铅、汞、六价铬、PBB、PBDE 的含量均 不得超过 0.1%。 说明:为便于《管理办法》的实施,信息产业部出台了三个配套行业标准:《电 子信息产品 有毒有害物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电子信息产品 限用物质的检 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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